看到“代开发票”四个字,很多人是不是眼前闪过“代办各种证件、代开各种发票”的小广告?我们可不是您们想象的那种机构,我们是正规的税务师事务所根据国家的规定、接受税务局的委托、授权,依法、依规进行的正规的代开发票业务。
代开发票是我们仁诚集团下属公司——济宁仁诚税务师事务所2020年新开展的业务,是国家税务总局济宁市任城区税务局,为优化纳税服务,最 大限度方便纳税人,以“任城税票代【2020】2号”——《委托代开普通发票协议书》,委托我所代开普通发票的业务。
在金税三期监管下,特别是2018年第28号公告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发布后,发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关于代开发票,你需要了解基本要求是什么,什么样的可以开,什么样的不可以开,并且禁止非法代开发票。因为非法代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代开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第十六条规定: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发票。禁止非法代开发票。代开发票就是接受税务机关的委托,帮助个人和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因取得临时收入而替他们开具发票,征收税款解缴国库,并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的行为。什么样的个人和单位需要代开发票呢?一般情况下,有以下几种情况供参考:1、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临时取得经营收入;2、实行委托代征税款方式的、符合代开发票条件的个体工商户;什么样的收入不得代开发票呢?一般情况下,有以下几种情况:4、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且已领用发票,但临时取得超出领用发票使用范围或者超过领用发票开具限额以外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5、被主管国税机关依法收缴发票或者停止发放发票的纳税人,取得经营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6、持有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外县(市)纳税人来本辖区临时从事经营活动,需要开具发票的;
业务联系人:孙黎辰 联系电话:18613691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