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值税:
(1)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征增值税;
(2)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
2.城建税:7%、5%、1%及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
3.印花税: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4.土地增值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5.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 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注:根据当地规定对该个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城建税、附加税和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