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1.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由基本会计准则、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准则解释以及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意见组成。2006年推出38个准则,2014年7月1日实施修订的5个准则,新增3个准则政策沿革详见:企业会计准则沿革梳理。
2. 《小企业会计准则》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印发)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小企业会计准则未作规范的,参照企业会计准则。已实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不得转为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计量属性:应当采用历史成本计量,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金、公允价值计量的。会计准则允许企业计提减值准备,但对于非流动性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一律不得冲回。小企业会计准则计量属性:按成本计量,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而资产实际损失的确定参照了税法中有关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现金流量表简化,附注里纳税调整的说明。小企业的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应收及预付款项的坏账损失应当于实际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同时冲减应收及预付款项。借记营业外支出,贷记应收账款。企业会计准则允许企业计提减值准备,但对于非流动性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一律不得冲回,允许转回的有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其中对于应收及预付款项的坏账损失企业计提坏账准备有直接转销法和备抵法两种方法。直接转销法下,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应收账款。 贷:应收帐款
确认的已做坏帐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帐款,借记银行收款等,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一)消耗性生物资产,小企业会计准则作为存货,企业会计准则作为生物资产范畴。(二)出租或出借周转材料,小企业会计准则不需结转其成本,但应当进行备查登记。收到出租包装物的租金,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大准则做其他业务收入);企业会计准仍应进行相应财务处理。投资者投入小准则按评估价,大准则按协议各方协议价值。(三)期末计价不同,小准则是历史成本计量,取消了存货跌价准备,大准则遵循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1)属于计量收发差错和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存货短缺,应先扣除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将净损失计入管理费用。
(2)属于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存货毁损,应先扣除处置收入(如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将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因非正常原因导致的存货盘亏或毁损,按规定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应当予以转出。小结:存货盘盈的小企业计营业外收入,大准则是冲减管理费用。盘亏时,发现时计待处理,经批准,小准则计入营业收支出,大准则要分析盘亏原因,正常损失计管理费用,非正常损失计营业外支出。(五)小企业在购买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等,直接计入当期销售费用核算,不计入存货成本。1、小企业准则投资分为:短期投资、长期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小企业会计准则采用成本法,取消了权益法。
2、企业会计准则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权益法)。
3、两者核算方法差异很大:长期债券投资类似于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类似于企业准则下非同一控制形成的,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法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一)小企业准则无现值计量,不考虑融资费用。大准则分期付款购买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估价入帐,竣工决算后再作调整,不再追溯调整。小准则固定资产由在竣工决算前发生的支出构成。(三)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成本,小企业准则是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等确定。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入帐价值=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 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初始直接费用。(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规定,承租人租入资产应当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盘盈的固定资产,作为前期差错处理,在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处理前,应先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盘亏的固定资产,按盘亏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盘盈固定资产,小企业会计准则,先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科目核算,经批准后,转入“营业外收入”科目。盘亏固定资产,小企业会计准则,先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科目核算,经批准后,扣除可收回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后,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1.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后续支出分为日常修理费和改建支出 固定资产的日常修理费,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固定资产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者当期损益。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应当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但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和经营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建支出应当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前款所称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是指改变房屋或者建筑物结构、延长使用年限等发生的支出。解析:固定资产后续支出能否资本化,主要视其是否属于改建支出,废除需要职业判断的标准。两次装修间隔期,预计使用年限,合同约定的剩余年限按最短的。(税法时按剩余年限)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大准则第4条规定: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1)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不再采用待摊或预提)(2)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通常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3)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应予资本化,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合理进行摊销。(同小准则)1.小企业会计准则简化了延期付款或分期付款购买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不考虑其中所含的融资费用。2、无形资产摊销的规定不同。小企业会计准则,不能可靠估计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摊销期不得低于10年。与税法一致。企业会计准则 准则,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进行减值测试。3、是否计提减值准备规定不同。小企业会计准则无减值,企业会计准则减值不得转回。1.小企业会计准则:销售商品采用分期收款方式的,在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2.企业会计准则:分期收款销售商品,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现值确定其公允价值。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按照应收款项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摊销金额,冲减财务费用。对已确认收入的销售退回,企业会计准则准则在发生时冲减发生当期销售收入,但销售退回属于资产负债表日(12.31—批准报出日)后事项的应冲减前面年度的收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小企业会计准则是冲减发生当期的销售收入。十一、营业外收支
(一)营业外收入
1、小企业的营业外收入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政府补助、捐赠收益、盘盈收益、汇兑收益、出租包装物和商品的租金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益、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违约金收益等。
2、企业准则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盘盈所得、罚没所得、捐赠所得、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政府补助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等。
(二)营业外支出
1、小企业的营业外支出包括: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坏账损失,无法收回的长期债券投资损失,无法收回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捐赠支出,赞助支出等。
2、企业准则营业外支出主要包括: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失、盘亏损失、罚款支出、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非货币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等。小企业会计准则发生的汇兑收益在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不在财务费用核算。小企业会计准则:应付税款法,不用确认递延所得税,不考虑税会差异。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债务法,需确认递延所得税费用。十四、税金及附加
1、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按照规定应交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车船税、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计入“税金及附加”。
2、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应交的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消费税、资源税、城建税、印花税、车船税计入“税金及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保险保障基金、残疾人保障金计入管理费用。注:以上为与收入有关的应交税费明细科目。如果企业处置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房产、土地增值税对应的借方科目为“固定资产清理”。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一般月末统一结算,月末直接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但如果企业在处置固定资产就直接计算了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对应的借方科目应该为“固定资产清理”。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契税不需要预计缴纳的税金不通过应交税费核算。
十五、资本公积
企业准则:资本公积包括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和其他资本公积。
小准则:资本公积仅包括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十六、其他
(一)备用金
企业准则:应在“其他应收款”科目里核算,但是备用金数额较大或业务较多的企业,可以单独设立“备用金”科目核算。
小准则:应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里核算,但也可以单独设置“1004”备用金科目核算。
(二)借款利息
企业准则:根据实际利率和摊余成本确定。
小准则:按照合同利率和借款本金计算。
(三)投资者投入非货币性资产初始成本计量
1、投资者投入存货初始成本计量
会计准则: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小准则:应按照评估价值确定
2、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初始成本计量
会计准则: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小准则:应按照评估价值和相关税费确定。小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纳税调整说明);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附注。